青海公布两期食品抽检信息 16批次餐饮具、蜂产品检出不合格

  • 2018-11-17 10:11
  • 作者:
  • 来源:食品伙伴网

11月15日,青海省食药监局公布第93号、第94号两期食品抽检信息,16批次餐饮具、蜂产品检出不合格。


  在第93号抽检信息中,青海省食药监局抽检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12大类食品69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


  不合格食品为: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经销的青海青藏华峰中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海油菜花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01-06)和青海山花花粉(生产日期/批号:2018-05-15),2批次产品均检出霉菌超标,检出值分别为3.7×102CFU/g、3.8×102CFU/g。


  霉菌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316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中规定,花粉中霉菌应不超过2×102CFU/g的规定。出现霉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人员和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造成食品微生物超标。


  在第94号抽检信息中,青海省食药监局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糕点 、豆制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调味品共12类食品126批次样品,其中14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西海镇锦绣轩茶餐厅的小碗、青海汇通旅游酒店有限公司的筷子青海穆斯林大厦的筷子和小碗、西宁市城东区高原伊尊肥牛火锅店的叶型盘子共4批次检出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还有,青海穆斯林大厦的筷子、西宁市城东区高原伊尊肥牛火锅店的筷子和消毒餐具三件套、西宁市城东区锦采火锅城新千店的骨碟、西宁城西区蓉李记小吃店的筷子、西宁市城北区金满楼餐馆的筷子、西宁市城东区伊清轩火锅店的筷子、青海京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青花骨碟、西宁市城中区小猪猪烤肉王府井店的蘸碟共9批次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另外,西宁市城北区土巴碗鲜毛肚宅院火锅的料碗既检出大肠菌群又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药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并在本地管网进行公开的同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处置工作的地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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