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 2018-12-07 16:46
  • 作者:
  • 来源:微信:云南药品安全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5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教活动。



  12月4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8年度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主持,省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专题学习了宪法,并组织观看了全国普法办制作的宪法学习资料《系列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专题片。


  会议强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省局“12·4”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的部署,认真组织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为宪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新入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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