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能忽视“边缘地带”

  • 2019-02-11 15:17
  • 作者:缪宝迎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在基层监管执法过程中,有一些“边缘地带”常常被忽略,比如一些美容整形机构,开展的服务游走于医疗与美容之间,卫生部门与药品监管部门都可能认为由对方监管。随着国家7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社会各界对美容整形机构的关注度正逐步提升。


  整形美容机构的服务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属于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医疗美容行为固然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但对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物品的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应属于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毕竟,整形美容机构所使用的物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三大类,这三类产品恰恰是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


  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管部门在一家非法提供微整形服务的美容院查获大量非法产品肉毒毒素、溶脂针、玻尿酸等,正说明这些“边缘地带”违法情形的严重性。这些地方往往存在着多种情形的违法行为,伴随着使用非法产品(药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的现象,也常常给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实际上,使用非法产品在整形美容机构还带有一定普遍性。


  2008年,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被国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目录,明确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只能将A型肉毒毒素制剂销售给医疗机构。因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肉毒毒素制剂,只能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相关产品。未经国家进口注册的肉毒毒素制剂,应依法按假药论处。经营、使用未经进口注册的医疗器械,同样应该依法严惩。


  基层执法实践还显示,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非法化妆品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既有违法自配所谓“功能化妆品”的,更多的是从非法渠道获得的所谓“进口化妆品”。这些产品不但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而且漫天喊价,涉嫌欺诈。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依法打击美容机构经营使用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行为,不断规范美容市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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