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暨药品流通领域集中约谈警示会议

  • 2019-10-22 10:35
  • 作者:李晴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晴) 10月14日,河北省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暨药品流通领域集中约谈警示会议,切实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经营秩序。该市、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药品监管和稽查执法全体人员,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负责人以及医疗机构负责人800余人参会。

  

  会议邀请河北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稽查专员刘长青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法律解义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同时,会议还总结分析了当前药品流通领域重点风险隐患,通报了2019年全市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会上,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舒国卿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深刻理解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中提到的义务和责任,把“企业永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牢记在心,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主动担当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守好药品安全这条“生命线”,用实际行动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查问题隐患,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经常性开展巡回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检查表格化、监管痕迹化、责任网格化,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做到检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问题严整改、隐患早清除,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要严打违法行为。同时,要时刻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重拳整治挂靠走票、超范围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严格落实“资格罚”和“处罚到企到人”规定。坚决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排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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