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疫情重点使用药品日报告制度

  • 2020-02-03 17:00
  • 作者:陈海荣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陈海荣 通讯员粤药监)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该局全力开展防控疫情防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建立了重点品种日报告制度。

  

  据悉,广东省药监局根据《广东省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使用药品省级储备建议清单》(第一批),确定该省重点监管企业17家,有在产重点品种干扰素、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莫西沙星片、人免疫球蛋白等,与相关企业建立联系通道,实施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品种库存、生产供应等情况。同时组织对持有利巴韦林、氯喹、干扰素等批准文号的27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摸查。

  

  截至1月30日,广东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药品生产企业73家,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98家、零售连锁企业111家、零售企业28262家、使用单位1967家,发现违规企业112家,完成整改92家,严重违反GSP企业1家,查处案件2宗。此外,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8家、出口医疗器械内销的生产企业11家、经营企业15553家、使用单位1371家,发现问题64个,完成整改55个,查处案件14宗,移送司法机关7宗,罚没6万元;受理投诉举报328件,处置投诉举报637件,查处案件28宗,移送司法机关1宗。


(责任编辑:李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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