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南丰快速处理一起“三无”口罩投诉

  • 2020-02-08 14:39
  • 作者:鄢国卿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通讯员鄢国卿) “感谢你们的热心相助,让我按时回到北京上班,我要为你们点赞!”2月1日,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冯忠收到封女士从北京发来的感谢短信。这条感谢短信虽然文字不多,但是承载了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疫情期间消费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工作的认可。  

  

投诉当场处理现场

图为图为投诉处理现场。


  “我买到的口罩是‘三无’产品,能不能马上帮我处理,我着急赶火车。”1月31日,回家过完年准备返回北京上班的封女士向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打来投诉电话,称在某药店购买的口罩外包装盒上只有简单的英文标识,外包装标签标识中无中文标明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接到投诉后,该局迅速安排执法大队与封女士联系赶赴药店处理。

  

  到达药店后,由于疫情期间,路上车辆稀少,封女士一时打不到车子,执法大队队长冯忠连忙开着私家车将封女士接来。看到封女士带来的口罩,与该局前几天在一商场查处的“三无”口罩一模一样,冯忠顿时明白了怎么回事了。这种口罩每盒50片,比正常的医用口罩薄,而且颜色偏白,包装盒上没有任何生产信息。经调查,封女士在微信上看到该店有口罩卖,于是与朋友三人一起购买了12盒,每盒75元,但拿到货后发现与微信上看到的外包装不一样,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药店负责人承认口罩确实为药店所销售,但现场已无存货,均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药店进销货台账,提取到其进货渠道信息。 调查后该局依法作出退款处理,药店负责人当场通过微信给封女士退款900元,拿到退款后封女士也立即赶往火车站。目前,该局正在对该药店出售“三无”口罩的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当前口罩、消毒水等防控商品紧张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与防控相关的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或大型药店购买,留存相关购物凭证,如果通过支付宝、微信交易,要注意保留宣传单、合同、交易凭证等证据,若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时,可拔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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