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

  • 2020-05-14 15:06
  • 作者:郭婷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七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突出全方位整治,统筹国内国际市场;突出综合整治,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包含6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认真深入开展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二是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发生以来新注册产品、新批准企业以及信息提示风险较高产品的抽检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把五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四是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并公布从事国内认证和主要国际辖区认证业务的机构名单。五是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质量违法行为。六是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


  此外,《方案》还提出4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郭婷)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