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食品经营者应怎么办?

  • 2020-05-19 18:39
  • 作者:
  • 来源:《看图读懂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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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条文】


  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案例解读】


  某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制作香肠的公司,该公司的产品不仅在本市供应,而且也销往市外。2016 年12 月,该公司的食品安全员突然发现该公司生产香肠所用的原料有的已经变质,但在生产时并未注意,而且用这些原料生产出来的一批产品已经销售出去了。消费者食用该批香肠之后,很可能会出现腹泻。于是,安全员立刻向该公司的总经理说明了此问题。总经理认为食品已经销往市外了,况且数量又不是很大,仅仅造成消费者腹泻而已,应该没什么问题。该总经理的做法正确吗?


  【我要提问】


  在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食品经营者应怎么办?


  【专家说法】


  如果食品经营者发现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该及时召回,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由此可知,本案例中,该公司正确的做法是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的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记录,而不是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这是一种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相关部门要求召回这批不合格产品,而其仍不召回,则要受到严厉的处罚,除罚款之外,甚至会被责令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


  【一句话点评】


  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在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害人体健康时,应该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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