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牛肉”作为原料,合法吗?
【法律条文】
第五十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案例解读】
某市一家快餐店的土豆烧牛肉外焦里嫩,味道很好,在当地很受欢迎。2017 年1 月,该店的老板王某准备购买一批牛肉,王某的一个好朋友李某告诉他可以帮忙联系到一家售价很便宜的牛肉店。李某称该家牛肉的价格是原来王某所购买的牛肉价格的1/3,原因是该家牛肉一直在冷冻,所以售价比较低。王某顿时觉得很划算,他认为牛肉只是不新鲜,但没有变质,而且自己家做的是快餐,也不会被发现。因此,王某便购买了一批“僵尸牛肉”作为原料。同年3 月,王某的行为被举报并被查处。
【我要提问】
“僵尸牛肉”作为原料,合法吗?
【专家说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由此得知,餐饮服务者在制作食品的过程中,其原料必须要符合食品的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本案例中,王某购进的“僵尸牛肉”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一旦被消费者食用,则很可能会危害消费者健康甚至威胁到其生命。依照该法相关的法律规定,王某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产停业。
【一句话点评】
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该严格依照食品的安全标准生产食品,任何相关的违法行为都会得到严厉的制裁。
(责任编辑:齐桂榕)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企业因设备陈旧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淘汰吗?
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020-05-20 14:38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