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国是| 高福委员:强化我国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 2020-05-27 10:33
  • 作者:陆悦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国决定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在发言中建议,进一步强化我国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高福委员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加快推进生物安全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生物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各相关部门依据生物安全法尽早制定配套的法规、规章、标准等;依法建立和完善国家生物安全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协同完成国家生物安全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与分享、风险评估、应急响应、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科学评估、合理布局,设立传染病、动植物疫病监测哨点,完善国家生物安全监测网络,完善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开展主动监测和病原检测;强基础、保重点,加强生物安全监测哨点、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开展基础研究;重启SARS毒种和样本清理及相关研究。


  三是规范生物安保管理。强化生物安保理念和意识,防止有害生物剂或生物技术被恶意使用,提升抗打击能力(特别是提升防生物恐怖的能力);规范生物安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要机构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联防联动机制;要害岗位应建立登记或备案制度,开展必要人员背景审核等。


  四是依法合规推动传染性疾病样本资源库构建与应用。在国家生物安全协调机制框架下,做好顶层设计,以国家病原微生物资源库、国家科技基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依托,明晰资源共享原则,建立依法合规、有序流动的传染性样本资源管理与利用机制;变被动收集为主动采集,建成传染性疾病样本资源的国家储备库;整合与调配资源需求,实现临床、疾控、科研、产业间样本对接与共享。


  五是拓展国际交流。生物安全无国界,中国应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国际公共卫生事务,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我国生物安全协会,为专业人士搭建平台,扩大国内外专业信息交流与合作;同时,建立国家进出境生物安全名录和清单,明晰工作流程,加强针对性管控。


(责任编辑: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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