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双城经济圈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资源有了共享保障机制

  • 2020-06-22 18:12
  • 作者: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6月19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的《成渝双城经济圈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正式印发,标志着成渝两地有了首个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协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这对于协同防控食品安全区域风险、共守食品安全“底线”将发挥重要作用。


  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制度》,旨在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两省(市)市场监管局签署的《深化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方案》等要求,切实加强两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的共建共享,协力提升成渝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制度》明确了两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的目的意义、工作范围、把握原则、组织方式、责任主体、涵盖内容、反馈时限、保密要求、施行时间等10个方面的具体事项。在原则把握上,遵循“内容对等、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结果同用”的原则,通报内容范围以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为主,以交流两地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重大工作进展等情况为辅。在组织方式上,灵活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期通报主要为综合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由两地市场监管局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处室(局、总队)之间的监管业务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通报,涉及两地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应及时通报。在重点内容上,主要涵盖两地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及实施、生产经营监管、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大案件综合执法稽查办理、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以及食品产业发展、区域协作联动等情况。在工作要求上,《制度》明确指出,两地通报信息需要互相协助和反馈的,应当及时予以协助和反馈;通报信息内容涉及严重或敏感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两地市场监管局视情况组织集中会商,共同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两地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通报信息随意对外使用和传播等;两地牵头单位应掌握各自的信息通报情况。


  据悉,近年来四川、重庆两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协作机制,探索出了很多接地气、管长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19年10月,包括四川、重庆在内的西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合作协议》;2020年3月,又联合印发了《西南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协作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域协作的指导意义、组织架构、联络机构、联席会议职责、牵头人及轮值单位职责、例会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方式等,提出加强区域协作指导、协调和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本次四川、重庆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这一重大战略机遇,再次联合制定出台新的《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来固化区域协作成果,形成完善、健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有利于发挥部门工作优势,打造联动协作品牌,增强抱团发展效果,推动区域协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并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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