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应该这样做

  • 2020-07-01 11:33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的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的公告

(2020年第74号)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记录和数据管理,确保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现予发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24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74号公告附件.doc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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