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监局顺利完成2020年度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工作

  • 2021-01-26 20:54
  • 作者:胡芳 施泽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胡芳 实习生施泽)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药监局获悉,辽宁省药监局顺利完成2020年度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工作,共重新发证185件,不予重新发证1件,注销6家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020年为药品生产许可证集中换证年,为顺利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工作,辽宁省药监局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发布了《2020年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告》和《做好2020年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查标准、完善审批流程,以确保全省药品生产许可重新发证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随着新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此次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要求与此前历次换证相比变化较大。辽宁省药监局及时更新了相关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组织对全省20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160余名省药监局相关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法律法规落地,提升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同时,严格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明确“药品生产许可证所载的生产范围停产1年以上”等6种现场检查情形,细化检查标准,规范现场检查,严格审查程序,保证审批质量,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坚决不予重新发证或核减相应的生产范围,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在重新发证过程中,辽宁省药监局积极推行“全程网办”并正式启用电子证书,行政相对人可随时在网上提交申请,免去纸质申请材料及现场领取纸质证书,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切实打通了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


  此外,辽宁省药监局还畅通电话、微信、QQ等多种渠道,随时随地解答行政相对人咨询500余次,同时,将重新发证与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合并办理,避免企业多次提交申请,重复接受现场检查;考虑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或委托生产实际等情况,该局针对原委托生产换证即失效政策,为6家企业开展“定制式”换证服务,适时为其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重新发证。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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