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周刊】多地停售退热、止咳药 舆情研判需靠前一步

  • 2021-02-01 15:07
  • 作者:于千舒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周刊》

  事件概述


  近期,由于各地疫情散发,全国多地发布公告,要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类药品。有媒体报道,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余地明确出台了禁售退热类药品政策。虽然公众对于停售相关药品规定表示理解,但一些地方仍然短暂地出现了囤药现象。对此,不少地区进一步调整了对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的管控措施。此外,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加大对网售退热药的监管力度,保证相关药品线上线下管控一致。


  信息量走势及关键节点


  以1月9日~1月28日为监测时间段,如图1所示,相关舆情呈“波浪式”发展特征,1月11日到达舆情最高峰。


图1 “停售退热、止咳药品”信息量走势图

图1 “停售退热、止咳药品”信息量走势图


  第一阶段:全国多地停售退热、止咳药品,引发市民囤药,舆论热度逐渐升高


  1月以来,随着疫情在多地零星散发,一些市、县、区级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开始对药店发热、咳嗽药品进行暂停销售等管控措施。随后,部分省级相关部门作出相应部署。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对近期的药物零售作出规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紧急通知》发布后,不少市民赶在药品下架前购买相关药物,多家药店出现抢购现象。


  1月11日,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除了对药店销售药物提出管控要求,对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作出同等要求,不得出售退热、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停售发热、咳嗽药品等话题开始引起关注。1月14日,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品的通知》,次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出《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销售退热药品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21年1月15日12时起,药品零售企业暂停向公众销售退热药品,引导发热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科学就诊。


  在微博平台,#广西通知暂停零售发热咳嗽类药品#话题阅读量超4646万人次。其中,@凤凰周刊、@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的微博转评量较多。网民观点主要包括3方面。一是表示对去医院看病交叉感染的担忧。如@__Bingiiiii:到时候发热感冒的都去医院,排着大长队,万一里面有了一个新冠肺炎的,交叉感染怎么办。二是认为此类措施易导致群众恐慌,如@拗牛牛:10号晚上看到各个药店里都人头攒动的,各种群里都人心惶惶。三是对停售相关药品表示支持。如@紫色浪漫小白:很多人都买了很多发热药囤在家里,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出现严重的发热症状应该及时去做核酸检测和自我隔离。


  第二阶段:部分地区药店放开退热药品管控,舆情小幅波动


  随着防疫形势不断变化,不少地区针对退热药的管控也进一步调整。如海南省琼海市发布《关于恢复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指出,全市所有药店自1月18日起,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此外,浙江省兰溪市、四川省宜宾市、甘肃省陇南市等地也相继发布针对退热药品销售政策调整的通知。经微信公众号“赛柏蓝”梳理,放开退热药管控主要有两种措施:一是部分曾发文要求下架退热咳嗽类药品的地区,结合防疫形势变化,逐渐放开相关政策。二是根据药店地理位置不同,实行差别化管理。如农村药店禁售退热止咳药,但市区药店可以正常销售。


  第三阶段:多地加强网售退热药品监管,保证相关药品线上线下管控一致


  有媒体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线下门店虽然停售了发热、咳嗽药物,但线上仍可购买。如界面新闻发表《山西省停售43种退热药,但部分药品可线上购买》称,1月18日,山西省已停售退热药3天。但记者发现,“999感冒灵”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仍可下单。有退热功效的中成药如风寒感冒颗粒、小柴胡颗粒等,仍可在线下门店购买。多数药店的线上门店中,“感冒用药”一栏有种类繁多的中成药可供选择。专家分析称,各地的防控专家和决策制定者首先会考虑当地疫情早期监测的能力。有些地区认为本地老百姓健康素养高,基层医疗力量强,这些地区不会过早发出停售退热药的公告。有的认为自身监测能力不足够,这些地区则更偏向于做出停售药品的决定。停售退热药在疫情防控中并不是“常态操作”,但能起到辅助作用,能够进一步避免患者在药店匿名或假名买药导致出现漏报新冠病例的情况。但目前有部分零售药店和线上仍然有售等情况,或许会使规定在执行效果上打折扣。


  1月22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退热药品管控工作,入驻电商平台的山西省药品零售企业清理下架退热药品,外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线上向山西省销售。1月24日,天津市药监局对药品购买提出新要求:一是扩大人员管控范围,暂停对健康码异常、14天内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三类人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二是春运前后(1月24日至3月7日)暂停农村地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三是暂停全市零售药店通过网络向本市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


  此外,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温州市等地也对网络销售退热药品进一步加强了管控。


  报道内容分析


  除关注各地停售退热、咳嗽药品报道外,舆论主要聚焦以下3个方面。


  一是对停售退热类药品相关措施表示支持。如微信公众号“基层医界”发布《退热止咳药停售!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称,部分地区要求停售退热药的做法对疫情防控工作利大于弊。停售相关退热药品后,患者发热后只能去医疗机构就诊,减少了延误诊断和病毒扩散的风险,这一点无论是对疫情防控还是患者病情诊治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是关注退热类药品下架对相关药企的影响。如微信公众号“健识局”发表《有省份停售感冒药?各地举措不相同,部分药企开年就凉凉》称,随着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民众养成了戴口罩的习惯,不仅隔离了新冠,也减少了流感的发生。此外,新一轮疫情的拐点尚未出现,感冒药禁售、限售政策再来,这两种因素的叠加,让很多主打感冒药的企业都遭遇了业绩的寒冬。如“三九感冒灵”的生产企业华润三九,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20.57%。


  三是呼吁加强对网售退热药的管控。微信公众号“丁香园”发表《多地停售176种退热止咳药,发热门诊医生:就诊人数立刻多了2倍》称,大多数情况下,退热类药物的零售多发生在院外场景。2020年疫情严重的时候,线上商城的抗感冒药物销量有明显的增加。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网上无证销售退热药”的乱象更应引起重视。


  点评


  进入冬季以来,零星散发的疫情再次拉响了疫情防控的“警报”。特别是河北省农村地区出现多个病例自行买药服用或至小诊所看病,以致未能及时发现、控制疫情。于是,多地疫情防控部门加强了相关药品零售管理,部分地区停售退热、咳嗽药品。但是在新规定出台和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抢购现象和钻政策漏洞的情况,引发关注。


  从舆情反映的情况来看,有两个风险点值得关注。一是政策发布后的舆情风险。政策发布前的评估工作非常重要,特别是跟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其实,在2020年疫情暴发初期,多地曾出台过类似的禁售规定,抢购、不解、不满的情况都曾经出现过。对于舆论担忧的各种问题,如果能够进行充分的说明和保障,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后,政策的执行也就事半功倍。二是新规出台后的落实情况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因此,新规出台后,对行政相对人的宣传、执法检查工作都要迅速跟上,让企业充分理解新规、自觉践行,让新规真正落地落实,同时不断发现在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完善和调整。值得肯定的是,随着疫情防控经验的不断增加,相关部门的应急反应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能够第一时间积极行动,有助于舆情的快速平复。


  对于禁售发热、咳嗽药等应急举措,我们仍需进一步思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怎样禁售能够获得更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正如有专家分析所言,对于禁售需要综合、充分考虑当地的疫情发展、防控形势、居民素养等情况。从各地实践来看,部分地区采取对重点时段、重点的农村地区等区别禁售的方式,更加有针对性和人性化,实名登记等规定也能够发挥各药店的“哨点”作用。同时,线上售药也需要与线下售药保持政策上的一致。此外,规定的落地执行还需要强有力的监管举措,公众担心的院内聚集、交叉感染等问题也需要综合做好相应的保障安排,如此一来,才能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共同战“疫”。(于千舒)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