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区局:为老百姓安心过节 站好健康岗

  • 2021-02-18 14:56
  • 作者:肖娟 袁大胜 郝家耕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沈大爷,您要买的‘强力枇杷露’需要实名登记,请出示一下个人有效身份信息!”……在井然有序、精准有效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的市场监管人员用心付出,在春节期间采取“织密网、控机制、管源头”的办法,强化对疫情防控药品,尤其是退热、止咳、抗病毒三类重点品种的监管监测,夯实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守住了疫情防控最前端,为老百姓安心过节“护航”。


  “三个100%”: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春节前的一波疫情尽管已被控制,但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可松懈。”在疫情防控最前端,城乡各药店守牢“三个100%”关键防线:进入经营区100%红外测温、佩戴口罩,在等待区100%查验顾客健康码,药店采集地防控药品销售信息100%上报。精准布控疫情防控薄弱环节,严密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城乡各零售药店实名制购药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覆盖,全方位加强对从业人员在防疫前线的前端管理。春节前夕,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210家次,社区、乡村卫生服务中心286家,发放提醒告诫函100多份。检查中,未发现经营假劣口罩、假劣药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少数药店未按照要求上报疫情防控报表,已当场予以提醒告诫,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个立即报”:构建规范管控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仍在,但在城乡每个药店都依然扎紧疫情防控安全篱笆。”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最前端信息日报告制的及时性,突出“三个立即报”,即零售药店一经发现有发热并咳嗽症状的,要向购药人员核实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确认,索取的相关信息在2小时内立即向辖区市场监管局和疾控中心报告;销售疫情防控非处方药品应在24小时内收集制表后立即上报;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处方药品时应立即收集购买人相关信息如实报。2月6日,市场监管人员在大数据中抽丝剥茧,在报表中寻找问题,对15家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不力、不及时上报信息的药店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告诫和集中培训学习。药械科副科长卞长霞表示,为发挥零售店“哨点”监测作用,做到早预警、早发现、快速处置,我们加强了药品监管,推动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个暂停售”:全面加强前端管理


  结合冬季和春节疫情防控特点,市场监管局从去年12月初就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对相关药品购买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扩大管控,暂停对健康码异常、近期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二是暂停乡村医务室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三是暂停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大年初二,城东分局对3位顾客购买退热和咳嗽药品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查询问了药店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确保防控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咱们一定要做好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等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制度的宣传解释。”每检查完一家药店,副局长姚尧都不忘叮嘱药店营业员。(肖娟 袁大胜 郝家耕)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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