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周刊】药品拆零销售益处多 规范、引导不能少

  • 2021-02-01 15:50
  • 作者:于千舒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周刊》

  在“厉行节约”之风的盛行下,社会上对药品拆零销售的需求渐渐提升。2020年10月底,央视新闻曾调查发现,患者对药品拆零销售有需求,但市场难觅踪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范作了规定。但专家认为,这些仍然属于原则性的规范,不具备可操作性。相比于设备齐全的医院,药店等零售场所设置拆零服务要满足更多的专业性要求,监管上也应该更加严格。


  2020年11月,北京市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首都药品零售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提出各单位要鼓励辖区有条件的、群众需求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满足公众多样化的购药需求。该《通知》将近乎销声匿迹的“拆零销售”重新拉回到了公众视野。


  媒体报道分析


  舆论主要聚焦以下3个方面。


  第一,关注药品浪费现状,认为药品拆零销售有利于节约医保资金,从源头解决药品污染问题。


  《新安晚报》刊发《该给家庭药箱“开处方”了》指出,此前公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全国一年产生过期药品约1.5万吨。因此,比起餐饮业的浪费,药品浪费现象同样不容小觑。为了有效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药品拆零卖”将是一个厉行节约的良方。《北京日报》刊发《“药品拆零卖”的传统不妨恢复》称,过期药品的污染问题不容小视。实际上,过期药品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的各类化学元素会对土壤、水体、空气造成严重污染,一些抗菌药物更可能打破环境中的菌群平衡,其危害性不亚于废旧电池。目前,各方都在努力规范过期药物的回收,而源头减量无疑是更为有效。进一步看,拆零销售的方式不仅能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背后还涉及国家医保大账。目前我国推行的是医保总额预付制度,存在一定的资源分配问题。面对人民群众日益上涨的健康需求,科学配置医保资源更是迫在眉睫。倘若“药品拆零卖”能广泛落实,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从长远计,也有利于节约医保资源,更合理地分配医保年度基金。


  第二,分析药品拆零销售可能存在的困难和误区。


  一是销售成本增加,卖方缺乏积极性。如《嘉兴日报》刊发《减少药品浪费要从生产环节做起》表示,根据规定,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一系列严格要求,包括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注明药品名称、用量、有效期,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等。对于药店来说,赚取同样的利润,费时费力地拆零销售,远不如整盒整瓶卖来得方便。况且,一些药品在储存方面有特殊要求,如需遮光、防氧化、冷藏、防潮等,由于拆除了原包装,大大增加了这类药品变质的概率,倘若造成不良后果,药店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拆零销售在许多药店并没有真正推行。


  二是患者对于拆零药品缺乏信任,买方的积极性也不高。如安青网发布《药品“拆零”卖为何难普及?》表示,对于药品拆零以后散卖,很多患者都会产生“操作是否规范、安全是否有保障”的担忧。拆零药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药店有没有进行严格保管,会不会把过期药拿来卖,这些都是患者关心的现实问题。媒体就曾报道过一些药店不按规定使用工具拆零,而是用手直接分发或使用不卫生的纸包装,造成药品污染。在此情况下,不少消费者宁愿多花钱买放心,选择原厂包装完好的药品,而对拆零药则敬而远之。此外,还有一些消费者认为,每份药品只有一份说明书,药品若拆零销售,会对药品的安全使用造成不便。


  三是认为拆零的门店容易忽视药品拆零应注意的细节,出现一些误区。微信公众号“中国药店”发表《拆零销售,画蛇添足?》称,药店易犯的拆零误区包括:拆零药品按整盒药品的形式售卖,忽视对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使用有效期等的说明;拆零药品时随意操作,徒手操作或没有消毒;把拆零药品有效期等同于完整包装药品的有效期。事实上,拆零后的药品由于接触了空气和空气中的微生物,加之部分患者带回家不按规定存放,其有效期要比整盒包装的药品短得多。


  第三,为药品拆零销售建言,呼吁监管、引导并举。


  一是认为药品生产商应按便于“拆零销售”来设计药品包装。如《济南日报》刊发《药品拆零销售难,功夫更在销售外》表示,既然公众对于拆零药有需求,不妨引导药企在生产环节就秉承“拆零”理念。一是“化整为零”,药企应通过市场调研,在了解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多推出一些小包装药品,恰好满足一个治疗周期需要。二是便于拆零,药企应积极改进药品的包装与规格,使其更好满足拆零的需要。在拆零后各部分仍能保持完整的包装,这样既便于药店保存和销售,也能增强患者的消费信心。


  二是认为应从医院着手,减少大药方现象。如《北京青年报》刊发《“药品拆零销售”好传统应拾回来》表示,药品拆零不妨先从医院入手。一方面,医生开药应严格遵循“急三慢七”(即急性病症最多开三天药,慢性疾病首次开七天药)的原则,尽可能减少药品浪费的现象。另一方面,医院药房应按方配药,确保患者按量拿药,实现诊疗环节药品拆零。广大零售药店则可逐步推行拆零销售,由连锁药店、大型药店开始,培训营业员熟练操作,按照医生药方给患者拆零配药。


  三是建议政府出台鼓励政策。如微信公众号“药店经理人”发表《官方发文:鼓励药店拆零销售》称,能不能拆零销售,显然不是药店说了算,也不是顾客说了算,而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拆零销售固然方便了顾客,但同时涉及到成本、二次包装的卫生问题,还有后续顾客服用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问题,更需要多地监管部门文件的协同引导。中新网发表《“吃多少买多少”拆零药销售难 药品能否按需索取?》称,专家建议,应该要更多地用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鼓励那些市场化的药品销售主体,提供“药品拆零销售”的附加服务。比如医保定点或扶持政策,对单体药店、基层的零售药店进行一些支持。如果这些政策本身可以跟药品拆零融合,效果会比较理想。(于千舒)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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