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监局部署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

  • 2021-03-05 21:44
  • 作者:胡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胡芳) 3月3日,辽宁省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2020年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对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辽宁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勇同志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深入分析了化妆品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要求全省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面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的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要开好篇、布好局、起好步,推动化妆品监管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五点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升监管部门监管能力、企业履职能力和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制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指南》《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重点人员责任落实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和备案、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和专项整治、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各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辽宁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全体人员、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和省认证审评院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辽宁省药监局14个稽查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处)长在14个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张可欣)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