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现有严重缺陷项 江苏省药监局已完成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的全项目监督检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3月31日,记者从江苏省药监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已完成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的全项目监督检查,未发现有严重缺陷项,且相关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
今年年初,江苏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并把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纳入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重点工作,要求对省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开展不定期巡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缺陷问题的企业责令停产。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并指定专人每周向江苏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报告生产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江苏省药监局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加强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要求,为符合规定的生产企业及时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配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出口企业的监管,开展监督检查,摸排产品出口动态情况,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控制、售后管理和舆情监测,建立满足可追溯要求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记录,要求企业严格按法规、按标准进行生产出口。
下一步,江苏省药监局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守底线追高线,按照国家药监局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监管工作的要求,严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关,继续做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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