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摸底调查工作

  • 2021-07-06 15:15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摸底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开展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清查摸底、强化宣传、严格执法等举措,有效推进全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


  《通知》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分别调查本辖区经营环节、生产环节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情况,要以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分发的注册人、备案人联系信息和省局检查分局以往掌握的信息为基础,登录国家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核实后补充、删减辖区注册人、备案人信息,结合以往备案后检查和日常监管情况确定调查具体方法。8月31日前将本辖区的调查情况进行报送;9月1日至15日,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汇总全省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


  《通知》要求,各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中从事化妆品监管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在开展摸底调查的过程中,熟悉相关文件规定,掌握监管对象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具体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将吉林省药监局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加强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通告》,逐户送交辖区注册人、备案人手中,督促其学习相关规定,尽早按照相关要求登录国家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相关资料,以免在过渡期结束后失去化妆品生产经营资质。


  《通知》强调,要将摸底调查和档案建立相结合,结合《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提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备案后监督、产品上市后的监督检查情况等,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等要求,可以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与对辖区内注册人备案人的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相结合,将此次调查的材料纳入注册人备案人信用档案,为下一步实施信用监管、分类分级管理奠定基础。(叶阳欢)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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