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第四分局开展国庆节前药械安全检查

  • 2021-09-30 10:33
  • 作者:齐桂榕 赵洪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四分局(以下简称第四分局)在国庆节前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网格化”监管、“跟进式”检查、“入心式”宣传,保障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第四分局围绕疫情防控药械、集采中选产品等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把监管任务再量化、再细化,将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建立起“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责”的“网格式”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第四分局在检查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在药品生产环节,监管人员对集采中选药品进行全面排查,实行“一企一档”管理,建立电子版和纸质版相结合的企业档案和监管台账,对集采中选药品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药品流通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对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情况,延伸检查链条,督导其连锁门店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人员以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为重点,对企业原材料储备、生产与检验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到岗等情况进行摸排检查。


  为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第四分局借助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企业发送“安全生产一封信”,要求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针对一些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要求企业牢固树立起“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生产。


  截至目前,第四分局已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企业49家,督导企业对批生产记录不及时装订成册、标签说明书领用记录登记不规范等13个问题进行了整改。(齐桂榕 赵洪涛)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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