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制定药品重大案件查处补助资金管理规定

  • 2021-10-19 09:46
  • 作者:辛悦然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加大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调动基层药品监管部门查办案件积极性,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效,近日,湖北省药监局制定《湖北省药品重大案件查处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湖北省药监局设立重大案件查处补助资金专项,对药品重大案件办理情况评估后,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主要是市(州)、县(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补助资金发放和使用需依照激励先进、公开监督、专款专用原则,补助资金用于案件调查、检验鉴定、案件督导会商、涉案物品处置费用。


  《规定》明确,本规定所称药品重大案件,具体包括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货值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案件;造成人员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案件;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足以吊销或者撤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案件;可能危及国家利益或者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舆论、舆情普遍关注的案件。


  《规定》指出,综合当年湖北全省药品案件整体情况和资金预算情况,结合案件办理的进度、涉案金额大小、违法性质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助标准,按四个等次额度进行补助。此外,《规定》还对补助案件遴选标准、审核审定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辛悦然)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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