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10月24日—10月30日周榜揭晓

  • 2021-11-01 10:03
  • 作者:李易真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0月31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10月24日—10月30日)如下:“山东药品监管”排名第一,“吉林药监”排名第二,“广东药监”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湖北药监”“江苏药品监管”“甘肃药品监管”“浙江药闻”“陕西药品监管”“药安食美诚信河北”“海南药闻”。


榜单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排名第一的 “山东药品监管”推送文章《@所有药店 警示!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被严惩!》为当周省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中阅读量最高的文章,发布后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近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等相关部门通报,因发现有两家零售药店在销售“四类药品”时,未登记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顾客扫健康码、测温,购买“四类药品”信息未上传至网络实名登记平台,给疫情防控造成了严重社会后果且情节严重,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针对该事件,山东省药监局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相关部署,进一步督促零售药店切实发挥“哨点”作用,坚决落实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责任以及“早报告”制度、进店顾客出示健康码、测温等要求。要加强对药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四类药品”购销记录信息完整性的抽查、核查,强化处方药销售管理等,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未发挥“哨点”作用的零售药店,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排名第二的“吉林药监”推送文章《依案普法丨吉林市破获一起生产假冒安宫牛黄丸等药品案》,一经发布便获得了较高关注和点击量。日前,吉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接到某团伙制造知名中成药并通过网络贩卖投诉举报信息后,与吉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制定执法行动方案并行动,直捣涉嫌制售假药黑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及其雇佣的员工,查扣标示为朝鲜“牛黄安宫丸”等4000余盒。文章显示,该案犯罪嫌疑人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


  此外,当周“吉林药监”推送文章《白山检查分局、市场监管局、食药检所共同举办2021年“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同样获得较高关注度。10月25日,吉林省药监局白山检查分局、白山市市场监管局、白山市食药检所在白山市欧亚购物中心举办2021年“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还开展了公益科普活动,以播放宣传视频、张贴科普海报、设立咨询台、发放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答疑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新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此次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该篇文章也成为当周省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中点赞数最高的文章。


  排名第三的“广东药监”推送文章《全国停售!紧急召回……这药你家可能也有》引起较大反响。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通告中包含了复方甘草口服液、小儿止咳糖浆等常用药。为便于公众直观了解不符合规定药品的具体情况,“广东药监”通过图解的形式将7批次不合格药品的检验情况等信息展示出来,并生动形象地向公众科普了通告中所涉及药品的用药知识。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关于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备受关注,相关解读被“湖北药监”“广东药监”“安徽药品监管”“江西药品监管”等多家公众号转载。另外,自10月15日起,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正式启动,多家省级药监部门陆续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用药科普文章,以回应公众关注的安全用药知识。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10月24日—10月30日,相关数据截至10月30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李易真)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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