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 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 2021-11-04 13:47
  • 作者: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案例1


  患者陈某,女,27岁,163cm,65kg。妊娠24+2周。既往体健。1周前,产检尿常规:白细胞酯酶+,白细胞计数100/μl,无尿频、尿痛不适,尿培养:大肠埃希菌,药敏示:ESBL(-),头孢曲松、头孢呋辛、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均敏感,菌落计数>105/HP。血常规:WBC5.60×109/L,CRP6.97mg/L。诊断为妊娠期无症状菌尿,医嘱阿莫西林片250mg,po,q8h,治疗5天。停药2天后,患者出现发热,两侧腰痛,尿常规:白细胞酯酶+++,白细胞计数800/μl,血常规:WBC8.56×109/L,CRP56.3mg/L,PCT<0.05ng/ml,尿培养还未回报,查体:肾区叩痛(+)


  问题1:该患者产检无症状菌尿有无抗感染指征?


  该患者为妊娠期女性,无症状菌尿是有抗感染指征的。无症状菌尿是首个确定与围产期不良结局相关的临床感染之一,妊娠期间治疗无症状菌尿可使孕妇继发肾盂肾炎的风险明显降低,也能改善胎儿的状况,减少产出低体重儿和早产儿的概率。可选用的抗菌药物包括阿莫西林、头孢氨苄、磷霉素氨丁三醇等。


  问题2:该患者院外阿莫西林口服剂量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患者体重,对于体重≥50kg的患者,阿莫西林常规的给药剂量为500mg口服q6~8h,且该患者为孕妇,血容量增加,对于水溶性药物血药浓度会降低。该患者给药剂量为常规给药剂量的一半,剂量不足,易致抗感染治疗失败。


  问题3:该患者出现发热,腰痛,脓尿及菌尿,诊断为急性肾盂肾炎,如何抗感染治疗?


  急性肾盂肾炎,最常见的致病菌为大肠埃希菌,其次为其他革兰阴性肠杆菌,该患者发病前曾有ESBL(-)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无症状菌尿,故此次尿路感染的致病菌首先考虑该菌。参照药敏可选用血、尿液浓度均高的药品,起始静脉给药,病情平稳后可改为口服抗菌药序贯完成整个疗程。该患者为妊娠期女性,药物选择在参照药敏的基础上还需避免对胎儿有影响的抗菌药。β-内酰胺类抗生素,如头孢曲松、头孢他啶,FDA妊娠分级为B,可经验选用。待体温正常,尿培养转阴后,参照药敏改为口服二、三代头孢菌素完成14天的治疗疗程。


  案例2


  患者女,30岁,G1P0孕26周,160cm,68kg。既往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病史。主因“全身酸痛伴发热1天”入院。患者于入院前1天进食冰箱的剩牛肉后出现发热、寒战、全身肌肉酸痛,体温最高38.3℃,于急诊就诊,急查血培养,查WBC13.84×109/L,中性粒细胞88.5%。CRP29mg/L。经验性予厄他培南1g,qd,联合复方磺胺甲唑960mg,po,q12h抗感染治疗3天,患者体温降至正常,后血培养回报:单核细胞增多李斯特菌,药敏提示青霉素G、美罗培南、红霉素、复方磺胺甲唑敏感。确诊为单核细胞增多李斯特菌血流感染,停用厄他培南,继续予复方磺胺甲唑治疗,14天后患者好转出院。


  问题1:根据药敏结果,该患者是否可以首选红霉素进行治疗?


  不适宜。对于单核细胞增多李斯特菌引起的败血症,国外临床指南推荐氨苄西林或青霉素G为首选治疗药物。虽然血培养的药敏结果示红霉素敏感,但李斯特菌在宿主细胞中存活和生长,抑菌剂对其效果不佳,红霉素是抑菌剂,临床疗效不确定。


  问题2:该孕妇既往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是否可以选用美罗培南进行治疗?


  不适宜。美罗培南在体外对李斯特菌显示了极好的活性。但是本患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属于速发型过敏反应,主要是由IgE介导的Ⅰ型变态反应,对于这种情况可能存在美罗培南和青霉素之间的交叉过敏反应。


  问题3:该孕妇使用复方磺胺甲唑治疗是否适宜?


  适宜。根据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2015年发布的《假定接触李斯特菌孕妇的管理》这一指南,对于青霉素过敏的妊娠患者,推荐使用复方磺胺甲唑治疗。该药妊娠分级为C级,其可能影响叶酸代谢,早期妊娠期应避免使用,为避免胎儿发生黄疸,妊娠的最后1个月也应避免使用,此患者孕26周为孕中期,可以选用。


  案例3


  患者女,28岁,1月前足月顺产一健康男婴,产后母乳喂养,于1天前出现右侧乳房右上方位置有一包块,伴明显的疼痛红肿,自测体温37.8℃,就诊于医院门诊。门诊查血常规:WBC10.87×109/L,中性粒细胞80.1%,CRP47.4mg/L。诊断为急性乳腺炎。


  问题1:患者出现急性乳腺炎,可能的诱因是什么?


  患者出现的急性乳腺炎,与哺乳相关,属于哺乳期乳腺炎。哺乳期乳腺炎在母乳喂养的前三个月最为常见。由于婴儿吸吮造成乳头创伤、充血,从而乳汁排泌受阻,导致一个或多个乳管的肿胀。如果症状持续超过12~24小时,就会出现细菌性乳腺炎的情况;其特点是疼痛、红肿、发热和不适。通常有以下母乳喂养问题时,可导致乳汁分泌不畅从而继发乳腺炎。


  (1)乳管部分堵塞,导致乳汁分泌不畅。


  (2)乳房压力过大(例如紧身胸罩或汽车安全带)。


  (3)乳汁分泌过多。


  (4)不经常哺乳。


  (5)乳头脱落或开裂。


  (6)快速断奶。


  (7)母亲或婴儿的疾病。


  (8)产妇压力或过度疲劳。


  (9)产妇营养不良。


  正是由于细菌在分泌不畅的乳汁中生长,才导致了乳腺炎的发生。如果不及时治疗,感染可进一步加重导致局部脓肿形成,则需切开引流。哺乳期乳腺炎的危险因素包括既往乳腺炎的病史、乳腺导管堵塞、乳头破裂、乳头上使用乳膏(特别是抗真菌乳膏)以及使用吸乳器。


  问题2:急性乳腺炎都必须要抗菌药物治疗吗?


  并不是所有的哺乳期乳腺炎都必须要抗菌药物治疗。对于轻度的哺乳期乳腺炎治疗包括减轻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如非甾体抗炎药、冷敷)和完全排空乳房[通过持续的母乳喂养、抽吸和(或)用手排空],不需要停止哺乳。而对于感染性哺乳期乳腺炎(乳腺炎持续症状超过12~24小时,伴有发热)的治疗除了上述措施以外,则需选用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抗菌药物治疗。如果在上述治疗48~72小时内症状仍没有改善,则应采用超声成像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潜在的脓肿。


  问题3:急性哺乳期乳腺炎,选用什么抗菌药物治疗?


  对于无甲氧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危险因素的轻中度感染,门诊治疗可以选择头孢氨苄(口服500mg,每天4次),对于β-内酰胺类药物过敏者,可选择克林霉素300~450mg,每日3次。对于存在MRSA感染风险的轻中度感染,可选择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唑(TMP/SMX,960mg,每天2次)或克林霉素300mg,口服,每日3次。TMP/SMX可用于母乳喂养至少一个月大的健康足月婴儿的女性。但是在中国,金黄色葡萄球菌对TMP/SMX和克林霉素的耐药率高,不推荐用于经验治疗。对于母乳喂养新生儿(<1个月大)或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婴儿,应避免使用TMP/SMX,对于出现黄疸,早产或生病的母乳喂养婴儿的妇女也应谨慎使用TMP/SMX。在严重感染(例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情况下,建议使用万古霉素进行经验性治疗(15~20mg/kg,每剂不超过2g,q8~12h);并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方案。如微生物证据提示G-菌感染,可选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或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制剂治疗。


  问题4:患者需要停止哺乳吗?


  不需要。对于哺乳期乳腺炎,目前建议即使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时也要继续母乳喂养,并注意哺乳方式,让乳汁及时排空,避免加重乳腺炎的症状。


  知识点


  1.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喹诺酮类药物,妊娠期禁用。


  (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经权衡利弊,用药时患者的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在严密观察下慎用。氨基糖苷类等抗菌药物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


  (4)人胚胎发育中药物致畸敏感期随胎龄不同而异,可分为不敏感期、敏感期和低敏感期


  ①不敏感期: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第14~28天),此期的胚胎受到致畸作用后容易发生损害,但较少发生畸形。因为此时的胚胎细胞的分化程度极低,如果致畸作用强,胚胎即死亡;如果致畸作用弱,少数细胞受损死亡,多数细胞可以代偿调整。


  ②敏感期: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的第5~10周),此期胚胎细胞增生、分化活跃,胚体形态发生复杂变化,最易受到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器官形态结构畸形。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由于胚胎各器官的分化发生时间不同,其致畸敏感期不同,如脑在受孕后的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所以,胚期是最易发生畸形的致畸敏感期。


  ③低敏感期: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第11~40周),此期胎儿生长发育快,各器官进行组织分化和功能分化,受致畸作用后也会发生畸形,但多属组织结构和功能缺陷,一般不出现器官形态畸形。(摘自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刘思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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