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 2021-12-03 14:03
  • 作者:中国医药报评论员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到来前夕,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要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国药监系统把落实《规划》与办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有机结合,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等多种形式,营造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我国宪法发展历程、性质特点、地位作用、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宣传教育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引领着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新实践。各级药监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底蕴、实践根基、优势功效,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国宪法是一部真正的人民宪法,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宪法确立的各项制度和大政方针,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宪法规定的人民主体地位,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人民药监靠人民”的药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急难愁盼”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药品监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赋予的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使命和职责。在立法中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在执法中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不断提高依宪行政、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保质量、保供应工作,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维护药品安全形势稳定;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追高线,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各级药监部门要大力实施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共建共享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要着力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提升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动能。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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