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器械专项检查

  • 2022-01-10 13:38
  • 作者:仲勇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期,山东省药监局区域检查第二分局(以下简称第二分局)对辖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器械产品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原材料是否取得备案批准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按照备案的工艺组织生产、各类记录是否完整等内容开展检查,并运用检查、复查、约谈等手段,督促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生产。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相关企业16家,责令改正3家,督促不符合要求的2家企业主动注销备案。第二分局将持续加强对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器械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辖区采样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为战“疫”防控做好坚实保障。(仲勇军)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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