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亮点|云南:着力实施UDI工作增强监管服务效能

  • 2022-02-25 10:29
  • 作者:殷芝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亮点一: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实施三类医疗器械全覆盖。


  云南省药监局高度重视UDI实施工作,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作配合,保障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有序推进。联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保局,制定印发《云南省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第一批)工作方案》。实现云南省内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全品种覆盖,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环节涉及,在医疗器械监管、医疗用械管理、医保结算中全一码通行。通过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创新监管模式,逐步扩大唯一标识实施范围,探索和发挥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中的作用。


  亮点二:增强服务效能,以主动服务促进监管提质增效。


  通过开展指导和调研,云南省药监局下沉一线,主动服务,实地了解基层一线药械监管部门和药械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进行现场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工作。一是围绕企业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企业有需求、部门有服务。按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原则做好政策法规宣贯和指导,将服务送上门、送到家。依托基层监管联系点,将服务和指导一体化下沉到基层监管部门,增强沟通协同,形式上下联动,为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各项工作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条件。期间,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申请,指导帮助景东彝族自治县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翻译为彝文,共翻译彝文《条例》10000余册,进一步拓展《条例》宣贯的深度和广度。


  亮点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联合发力做好治理工作。


  云南省药监局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质量监管,主动部署省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抽检工作,于2021年3月8日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2021年7月15日再次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和抽检工作的通知》,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抽检进行再部署。加强出口质量监管和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该局紧急研究再次部署《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出口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云南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提升整治工作成效。(殷芝整理)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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