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

  • 2022-03-25 15:10
  • 作者:冯玉浩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加强省内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农村农业部门要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质量管控。加强中药材种质源头管理和中药材种植养殖过程管理以及中药材种植环节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禁滥用农药、抗生素、化肥,特别是动物激素类物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禁止在中药材种植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通知》强调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经营者市场经营行为监管,加强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监管,加强中药材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定期监督抽验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组织并加强对流通环节中药材质量的监测。省药监局各分局要监督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加强采购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把质量管理体系和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向种植、趁鲜切制等环节延伸。同时,省药监局相关处室要加强对市县中药材流通环节质量监测工作的指导督查,切实保障流通环节中药材质量安全。


  《通知》强调,中药材专业市场和其他中药材交易场所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强化中药材市场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属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同级人民政府对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视和支持,完善属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经营户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冯玉浩)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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