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监管·动态

广东省药监局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 作者:
  •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2022-03-30 14:39

  3月24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近期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带队在广州市专项督导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微信图片_20220330143639


  督导组到零售药店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围绕顾客进店“三查验”落实情况以及药店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的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认真查阅并询问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记录、药店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药店与社区“三人小组”畅通运作机制等情况。


  严振强调,目前国内和广东省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变,各级监管部门和零售药店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严从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一是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监控,不折不扣落实《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工作要求,持续保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狠抓细节落实,切实把“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慎终如始地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和哨点监测工作,自觉对标对表《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购买《目录》药品人员的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旅居史和十大症状问询、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发现“疫情线索”及时报告属地防控指挥办(社区“三人小组”)核查处置,持续保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和警惕性,为广东省疫情防控大局作出应有贡献。(广东省药监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图)




(责任编辑:常靖婕)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