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通报2021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全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工作情况

  • 2022-04-25 12:04
  • 作者:蒋溪戎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21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工作视频会,通报2021年和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工作、药品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等情况。


  2021年,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各渠道共接收“两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相关投诉举报共4824件(药品类2583件、医疗器械类735件、化妆品类1506件),其中电话1794件、互联网平台1052件、App860件、微信小程序712件、信件79件、公众号72件、其他69件、走访57件、语音留言46件、支付宝小程序45件、百度小程序38件。从各渠道接收量看,电话、互联网平台、App、微信小程序为主要接收途径,分别占2021年总接收量的37.2%、21.8%、17.8%、14.8%。今年第一季度,安徽省共接收“两品一械”质量相关投诉举报共1416件(药品类638件、医疗器械类267件、化妆品类511件),其中电话402件、互联网平台396件、App294件、微信小程序240件、信件26件、公众号22件、支付宝小程序16件、百度小程序11件、其他6件、走访3件。从各渠道接收量看,电话、互联网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渠道仍是接收投诉举报信息的主要渠道。其中,电话接量最大,占今年第一季度总量的28.4%。


  会议分析指出,2021年到今年第一季度,从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来看,药品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的是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药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等问题。其中,中药饮片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的规定和标签不规范的问题,是投诉举报关注重点。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的是销售未取得备案凭证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虚假宣传,以及销售假冒伪劣的化妆品和发生不良反应等问题。其中,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是投诉举报热点。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的是生产不合格医疗器械、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或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问题。(蒋溪戎)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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