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企业责任 提升备案质效 佛山市开辟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绿色通道”

  • 2022-07-20 13:54
  • 作者:符榕 黄丽琼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创新服务模式、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全程监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化妆品企业活力,今年6月27日,佛山市推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绿色通道”服务模式,极大提升了备案工作质效。目前,已有6家企业进入“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备案质量待提高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多部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通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条例》规定的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则对备案资料提交作了细化要求,在产品名称、配方、执行标准、标签样稿、检验报告、安全评估资料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需要关注的是,自上述新规实施以来,仍有一些企业提交的备案资料没有达到新规要求。化妆品备案资料的不完备会对后续监管工作造成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消费者安全用妆。


  化妆品备案数量是备案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佛山市作为制造业大市,化妆品行业发展迅猛。截至2022年7月13日,佛山市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已超过320个,较2020年7月增长约77%;2021年,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业务量达36641单,1年内增长50%以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数量剧增,使得备案部门的工作量愈加繁重,导致工作量增加与备案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凸显,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时间延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对化妆品备案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绿色通道解难题


  为解决备案质量低、备案数量多的矛盾问题,在前期多方座谈、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探索推进“绿色通道”服务模式。同时,还联合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机构分区域对全市化妆品企业开展多轮次法律法规和化妆品技术标准培训,为施行“绿色通道”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创新服务模式 缩短备案周期


  通常的化妆品备案流程为由企业提交相应备案资料,再由化妆品备案部门按照企业的资料提交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直至符合法规标准要求。而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的企业,在提交化妆品备案资料后无需排队,备案部门将优先整理其产品的备案资料,此举有效缩短了化妆品备案周期。“绿色通道”服务模式能够调动化妆品企业学习新法规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分类分级管理 严格准入机制


  “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并不是所有的化妆品企业,而是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绿色通道”服务仅针对首次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此外,配备备案专员、产品未因重大问题被国家及省级相关部门通报,连续多个产品责令退改次数不超过2次的企业才能被纳入“绿色通道”服务对象范围。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基本上都属于化妆品备案工作做得较好、备案资料整理较完备的企业,备案部门允许这类规范企业“插队”,优先为其进行备案资料的整理、审核。


  明确申请流程 告知申请途径


  为了能让更多的化妆品企业加入到“绿色通道”服务范畴,佛山市以每月1号作为化妆品备案“绿色通道”服务的申请日。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后,由备案部门结合企业过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研判,经研判后符合标准的企业,可享受备案部门免费提供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培训合格的企业,由备案部门对其实施“绿色通道”服务。


  全程监管不松劲


  需要注意的是,“绿色通道”并非保险箱,企业无法一劳永逸,更不能就此松懈。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如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企业将被取消“绿色通道”服务资格。一是直接取消情形,该类情形属于较为严重的违规情形,如产品不属于国产普通化妆品的备案范畴、产品违规使用化妆品禁用或限用物质、产品存在违规宣称问题、产品名称不符合规定要求、标签未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标注、检验报告未提交或未按规定检验、安全评估报告未提交等;二是产品备案资料因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通报的,且企业被通报产品超过累计上限的情形;三是产品备案后被备案部门抽查发现问题超过累计上限的情形。若备案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以上情形,将立即取消其“绿色通道”的服务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监督和执法环节。


  此外,“绿色通道”服务还采取“产品+人员”的双锁定制度,即企业需要指定一名备案专员负责相关事宜,由该备案专员负责的产品才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指定企业备案专员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强化人员的备案主体责任,而且备案部门在发现问题产品后,能够快速联系到企业及产品负责人,方便开展问题产品的整改工作。


  “绿色通道”的开辟,一方面缓解了备案部门的工作压力,有效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有效凝聚了化妆品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主体的共识共为,鼓励企业通过提高产品备案质量水平达到获得优质服务的条件,变被动规范为主动规范,积极参与到提升化妆品备案质量工作中,推动实现“互信赢互利”的化妆品治理良性局面。


  (作者单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谯英固)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