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调出的地方增补医保药品在国家医保目录内有替代药

  • 2022-07-24 09:37
  • 作者:落楠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日前,就近日备受关注的“部分药品年底将调出地方医保目录”话题,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将部分药品调出医保目录是因为医保基金不够用了”的观点有误,全国各省份调出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该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已有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前完成了全部地方增补药品的“消化”任务。到2022年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将完成地方增补药品“消化”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和人社局印发《关于公布本市第三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的通知》,宣布将141个品种从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引发社会对地方增补医保药品调出话题的高度讨论。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在稳步扩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同时,把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国家医保局推进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和群众用药习惯、药品更新换代周期等各种因素,研究制定了地方增补药品三年“消化”计划,即从2020年开始,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逐步调出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药品,到2022年底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之初,针对当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少、地区间用药习惯差异大的情况,国家允许各省份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自行增补部分药品,但不能超过国家目录‘乙类药品’数量的15%,这是针对当时医保环境的权宜之策。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4年间500多个新药好药被纳入目录,而且通过谈判后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已今非昔比,地方增补药品基本都可被国家目录中的药品更好替代,继续保留地方增补药品意义不大,反而造成医保药品目录管理的碎片化,影响医保制度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平衡性。”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医疗保障待遇的平衡性和普惠性,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购买市场,有利于为更多新药好药及时调进医保目录腾出空间,也有利于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便利性。


  针对北京市这次“消化”药品的情况,此前北京市医保局对媒体表示,调整只涉及同类药品的某一剂型,同类药品还在医保目录中。此次,该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也对此进行了回应和说明。


  该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本次北京市调出的“氨氯地平”,实际上是“氨氯地平滴丸”,临床上氨氯地平主流剂型是片剂或胶囊,有数十家企业生产,且一直是医保目录内品种,调出的滴丸剂临床几乎没有使用。数据显示,从去年9月到今年6月,北京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氨氯地平各种剂型费用近3亿元,而滴丸剂型为0。涉及的“布洛芬”,实际上调出的仅是“布洛芬凝胶”,现有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布洛芬”有胶囊、片剂、口服液、颗粒剂、软膏等多种剂型,完全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上,包括北京市在内,全国各省份“消化”的地方增补药品在现有国家医保目录内都有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替代药,调出影响不大。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全国各地药品“消化”工作调度,指导各地做好地方目录和国家目录的转换衔接,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国家目录中选择更好的替代药品,避免对临床用药造成影响。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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