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完成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抽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近日,北京市药监局第四分局(以下简称第四分局)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抽检的通知》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抽检工作。
图为第四分局执法人员在一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检查存储条件。
接到任务后,第四分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一是部署落实,保障抽样工作精准高效。局长张爱华第一时间召开紧急会议,强调抽样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协调器械科全体人员迅速到位。二是科学分工,保障抽样工作稳步落实。现场检查存储条件及温湿度控制情况,仔细核对生产批号、失效期限等相关信息,确保样品信息无误,认真做好检查笔录,填写抽样记录及凭证,并按照要求对抽样产品进行封样。三是及时送检,保障抽样产品贮存运输安全。本次对辖区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和3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共完成12批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和23批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抽样工作,均已按照样品贮存与运输条件运送至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魏莹莹)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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