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上海市药监局通告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远光药业再次“上榜”

  • 2022-10-31 16:31
  • 作者:陆悦 付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实习记者付佳) 10月13日,上海市药监局网站发布《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浙江叶同仁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三棱等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性状、黄曲霉毒素以及重量差异。


  《通告》显示,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光药业)生产的制远志(生产批号:4942111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根据上海市药监局发布的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黄曲霉毒素是指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该检验项目主要为了控制中药材和饮片中的毒素含量。


  据了解,黄曲霉毒素是一类真菌(如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有毒的代谢产物,主要有B1、B2、G1、G2、M1、M2等,具有很强的致癌性。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黄曲霉毒素列为1类致癌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对远志、大枣、决明子、胖大海、莲子、酸枣仁、薏苡仁、水蛭、蜈蚣、僵蚕等多个品种黄曲霉毒素含量进行规定,要求每1000g药材或中药饮片含黄曲霉毒素B1不得超过5μg,黄曲霉毒素G2、黄曲霉毒素G1、黄曲霉毒素B2和黄曲霉毒素B1总量不得超过10μg。


  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记者致电远光药业,但截至发稿,电话并未接通。


  数据显示,远光药业在2019年10月至2022年10月多次出现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2022年3月,陕西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第1期,总第26期)》显示,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生产批号:158210202)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2020年12月,河北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药品监督抽检第1期)》显示,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枳壳(生产批号:3881810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2019年12月,陕西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101号)》显示,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风藤(生产批号:3381901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


  2019年12月,河北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药品监督抽检第4期)》显示,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浮小麦(生产批号:2041709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2019年10月,河北省药监局官网发布的《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药品监督抽检第3期)》显示,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生产批号:3241904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公开信息显示,远光药业成立于2004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吕朝河,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制炭、炙制、煨制、蒸制、煮制、制、炖制、发芽、发酵、水飞、煅制),中药材批发、农副产品收购等。


  此外,《通告》还显示,标示为浙江叶同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棱(生产批号:180304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标示为爱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银翘解毒片(生产批号:190812)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重量差异]。


  另据《通告》,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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