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 2022-11-29 19:13
  • 作者:
  •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

  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2年11月29日—12月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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