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劲松:抓落实 除隐患 强执法 提能力 全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

  • 2023-10-31 16:39
  • 作者:李劲松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黑龙江省药监局坚决贯彻国家药监局部署,紧紧围绕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能力提升三大任务,全力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蹄疾步稳、百举百全。


  突出政治统领贯彻落实,坚持高位推动、层级联动


  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黑龙江省药监局迅速领会部署要求,研判工作思路,专题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作汇报,获得省领导的认可和支持。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指示,成立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班,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召开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和新闻媒体发布会,制作发放专题宣传海报,在黑龙江省药监局网站开辟专栏,提高起步开局定位、打造社会共治声势。省、市、县三级均围绕“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高压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强化监管能力提升”3项重点任务,确定风险防控、协同联动、督查考核等7项强化措施,实行月例会、联络员制、会商机制、行刑衔接、督察督办5项工作机制,黑龙江省药监局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市之间进行交叉互查,形成自上而下推动、层级联动格局。先后组织召开6场全省推进会、调度会和现场工作会,9月份召开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基层监管工作现场会,集中展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及办理、药品零售管理及监督、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及药品协管员制度、五星市场监督所标准化建设等先进成果,组织全省部分县区监管人员实地观摩,开展经验交流,学习借鉴,突出示范引领和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行动启动以来,黑龙江省药监局多次向省领导汇报工作,省分管领导多次与国家药监局领导会面交流、交换意见,争取有关事项支持;黑龙江省委主要领导先后4次、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8次对药品监管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14项工作入选全省创先争优榜。


  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做到精细防控、精准打击


  始终以“眼睛瞪得大大”的紧迫感、“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打好风险防控组合拳,切实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一是强化风险排查。组织开展《当前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主要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主题调研,针对发现的四方面18项问题,陆续实施22项解决措施。组织开展高风险注射剂、特殊管理药品、疫苗、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医疗器械及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等18项重点检查,针对不同风险要素深入开展针对性排查。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2699家次,同比增加21%;发现风险隐患问题并责令整改25585项,同比增加33%。二是强化风险会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研判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共性风险和突出风险,定期发布风险通知,建立风险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把风险排查、分析、评价、预警、控制、化解等风险管理全过程抓实抓细抓准,将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强化质量监测。充分运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提前谋划、调整品种、优化方案,设置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药包材风险监测等任务,在监督抽检中引入跟踪检验和日常监督专项抽检,不断提升监督抽检的针对性、靶向性。国家抽检900余批次全部完成,省级药品抽检计划9570批次,实际完成11168批次。四是强化责任引导。制定企业正负面两个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宣贯“两品一械”政策规定,以及安全合理用药用械用妆知识,引导企业和公众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环境


  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纳入“平安龙江”考评重要内容,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权威性和震慑力。一是强化重大案件查处。聚集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发挥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和省、市、县(区)稽查执法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省已办结“两品一械”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771件,罚没款总额2040.31万元,移送案件57件。向社会公布三期共14件“两品一械”典型案例。配合公安厅办理的“6·07”非法制售安宫牛黄丸案,涉案金额近亿元,受到公安部通令嘉奖。破获一起跨20余省市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采取强制措施31人,起到了重大震慑作用。二是强化执法协同联动。联合内蒙古、吉林、辽宁三省(自治区)召开稽查执法协作区年度会议,形成跨省区打击违法合力。督导9个稽查处与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联查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协同联动,通过组织区域间交叉执法等形式推进执法协作机制。黑龙江省药监局按季度发布执法工作通报,不定期发布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简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三是强化行刑衔接。与黑龙江省市场局、公安厅、检察院、法院联合印发《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行刑衔接机制。保持与公安食药环部门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查办涉刑案件遇到的问题。四是强化规范化执法。印发《12315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提高举报案件办理质效。印发《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规程》等工作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


  不断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务求取得实效、促进长效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与药品安全专项行动深度融合,推进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一是提升基层机构监管能力。黑龙江省药监局领导带队赴13个市(地)开展大调研,与各市(地)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交流,就药品监管中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提示和指导,督导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五星监管所建设,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促进省市县药品监管事业均衡发展。二是提升监管人员综合能力。采取“请进来”教学与“老带新”相结合,日常监管与技术检查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分类开展GMP、GSP、GCP、医疗器械生产类型检查员等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基层监管人员1200余人次。借力全国知名院校师资力量,组织局直机关干部、地市药品监管人员,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分别举办3期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订单式、特色性培训,实现精准赋能。三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招录具有监管、企业、专业经验的人员65名,扩充检查员队伍。实行检查员职称序列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实施《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岗位练兵与年终考评办法》,建立周习、月考、季练、年评考评机制,对标PIC/S评估指标全面升级质量管理体系。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引领作用,建设博士后工作站,获批药品标准起草5项,药品标准复核7项,参与药品标准起草6项,参与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1项,获黑龙江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1项;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列入黑龙江省政府攻坚克难重点项目,已具备进口药品和血液制品检验资质,为案件查办提供检验和认定技术支撑。四是提升制度保障能力。先后修订完善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抽检规定、医疗器械委托运输贮存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许可工作制度。制定出台《药品生产监管规则》《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黑龙江省口腔科诊所(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检查要点》《化妆品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细则》等制度,推进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五是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建成电子监管地图,积极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纳入大市场智慧监管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资源互联互通,让药品监管插上智慧的翅膀。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黑龙江省药监局将紧紧围绕国家药监局部署,结合省情实际,通过强化“政治引领”“风险导向”“责任推动”和“纪律约束”,确保实现“全面见效”的巩固提升目标。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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