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审中心公开征求《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
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订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指导原则,经调研、讨论,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2),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4年12月22日前反馈至我中心相应联系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人员/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及方式:
1.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刘柏东
电话:010-86452636
电子邮箱:liubd@cmde.org.cn
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金若男
电话:010-86452643
电子邮箱:jinrn@cmde.org.cn
附件:1.有源医疗器械荧光成像性能评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2.二氧化碳激光治疗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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