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方法总则等9项化妆品标准征求意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6月24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理化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7月15日。
《理化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为修订,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理化检验方法总则相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技术要求,以使检验方法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例如,从单纯的禁限用组分检验扩展到化妆品禁用原料、限用原料及准用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等的理化检验方法,并规定了这些方法的使用基本原则和要求,使适用范围更加清晰和完善;新增了性能参数确认要求,增加了量值溯源管理规定,对设备的校准和验证提出了明确要求,使仪器设备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新增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具体要求,规定了关键数据、仪器设备信息、环境条件和质控结果等内容的记录要求,明确了方法选择的记录依据,同时增加了特殊情况的说明要求,使检验过程更加可追溯和透明。
同时征求意见的包括《化妆品中大麻二酚(CBD)等6种原料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FCM(征求意见稿)》《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征求意见稿)》《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用原料积雪草提取物(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用原料三肽-1铜(征求意见稿)》《化妆品用原料乙酰基六肽-8(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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