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近日,湖北省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并发布了《湖北省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推动其施行。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湖北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代理人履行产品召回管理的责任义务;对缺陷产品的调查评估、计划制定、产品处置和过程信息的填报、审核与发布等作出规定;建立完善省局、分局、市级市场局和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召回管理的协同配合机制;依托省药监局智慧监管平台搭建“医疗器械召回管理”模块,实现产品召回管理全程网络化管控,提升召回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湖北省药监局将组织对《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和宣贯,推动《实施细则》落实见效,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处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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