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2026-04-09 14:50
  • 作者:叶阳欢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承诺书签署专项工作和全市药品零售药店安全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承诺约束、责任约谈等方式,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全面签订承诺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该局组织零售药店负责人集中签署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明确要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全流程的质量安全责任,倒逼企业将质量安全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开展警示约谈,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在综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等信息的基础上,该局针对存在轻微违规问题、风险隐患较多或诚信经营记录不佳的药品零售企业,适时启动责任约谈机制,选取典型案例,剖析违法违规事实、法律条文与社会危害,以案释法、以案警示,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生动直观地揭示了触碰法律底线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约谈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


  组织专题培训,精准解读新规要求。该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贯会,聚焦条例修订核心内容,详细解读药品经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追溯与信息化、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重点章节,重点明确从业规范、监管标准和法律底线,引导各经营主体学法、懂法、守法,要求药品市场经营主体开展合规自查,确保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全链条管理符合规定。


  截至目前,已有240家零售药店完成承诺书签订。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承诺书履行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同步探索更多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方式,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可及。(叶阳欢)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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