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举办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4月22日,吉林省药监局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形式,举办全省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讲座,全面深化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强化药品监管普法,提升全省药品监管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图为讲座特邀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会长张伟授课。(叶阳欢 摄)
讲座特邀国家药监局《条例》宣讲团成员、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会长张伟,聚焦《条例》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部分修订条款,全面梳理了我国药品监管改革的思路、产业发展的态势、行业存在的问题、药品安全的形势,用大量的数据、鲜活的案例,围绕鼓励药物研发创新、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落实、特殊群体用药保障、全链条监管体系建设、法律责任细化等方面展开深入讲解,结合临床急需药品加速上市通道、儿童及罕见病用药市场独占期、中药饮片跨省销售规范、网络售药监管等行业热点问题,通过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参训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制度亮点与实操要求。

图为吉林省药监局开展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叶阳欢 摄)
据介绍,吉林省药监局已印发工作方案,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学习交流;将《条例》专家解读视频纳入吉林省药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在线培训系统供执法人员常态化收看自学;在吉林省药监局官网设置学习宣贯《条例》专栏,通过“吉林药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以传播《条例》宣传海报、专家解读、知识问答、在线访谈、制播普法微视频等形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各地检查分局以适当方式组织辖区药品检验机构、相关监管对象适时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涉药直属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各地市场监管局结合培训学习,召开辖区药品监管人员、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行政相对人等不同对象参加的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研讨会,探讨交流有关条款理解、执行的难点、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深化学习宣贯《条例》机制,持续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依法履职专业素养、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吉林省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此次宣贯培训为契机,不断深化《条例》学习、悟透核心要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硬本领,推动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好人民群众用药切身利益。
吉林省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科技、工信、发改、医保等省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省药监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100余人在主会场参训;省药监局驻各地检查分局、药品检验所,各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公安、科技、工信、发改、医保等相关部门人员,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2500余人通过线上同步参加。(叶阳欢)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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