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第一阶段成效。截至目前,累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85户、零售连锁总部企业30户、零售企业5722户、药品网络销售企业769户、医疗机构2389家,立案97件,罚没款金额合计69.98万元。
吉林省药监局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局领导部署安排;制定印发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省系统工作会议,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印发2期工作简报、3期工作提示函,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示风险问题,为全省层面的行动推进搭建了清晰的工作框架。
吉林省药监局统筹检查力量,对特殊药品经营数据异常的5户企业开展延伸检查,将频繁变更许可事项的13户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印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持续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行为,提升药品流通日常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分管局领导带队赴白城、松原、梅河口等地实地督导,随机抽查学校、医院周边药店经营情况,层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管中,建立“月度风险隐患月报+季度风险会商会”机制,动态化解各类风险,同时深度应用触发式追溯监管模块。今年以来,共接收风险信号75个,已办结56个,其余19个正在有序处置,通过网络监测收集的54条涉嫌违规信息也已全部转交属地核查,实现了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置。
吉林省药监局联合省医保局等部门印发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清单,纵深推进专项整治;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落实《吉林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南(试行)》要求,持续提升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标准化水平;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吉林省非列管物质临时管制办法》,对尚未列入国家管制的药品开展风险评估,通过提级管理、网上禁售、实名登记等措施,防范流弊风险。同时,指导各地市场监管局持续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今年以来已对4名“挂证”执业药师作出三年内不予再注册的处理决定,有效净化了行业从业环境。
吉林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深入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强风险企业精准管理,将屡次触发风险信号、频繁变更许可事项、多业态关联企业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推动监管从“事后弥补”向“事前预防”转变。同时,开展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提升企业合规能力和基层监管水平;推进药品经营全品种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对未按要求落实追溯责任的主体依法依规处置;强化与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牢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叶阳欢)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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