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迎来全产业链管理水平提升机遇<br>——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负责人

  • 作者:李雪墨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21

    中国医药报记者  李雪墨
     编者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中,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针对中药材产业乱象和顽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药材种植生产经营的全链条、各环节的整治和规范提出明确要求。《通知》的出台,是一次提高中药材行业整体水平的良机。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总局药化监管司负责人,对《通知》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记者:国家总局前期对中药材市场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约谈17个中药材市场所在地政府负责人之后,这些地方政府对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答:中药材市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国家总局组织对部分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了抽查暗访,发现中药材专业市场存在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等问题,并与央视等媒体配合,对其中问题严重的市场进行了公开曝光。为了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管理,国家总局公开约谈了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市级政府的负责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与其签署了《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责任书》。
    约谈会后,各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政府都高度重视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问题,成立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管理小组,建立市场监督机制、明察暗访制度和群众举报机制,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其中,安徽亳州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及时行动,检查摊位和门店5395家次,捣毁地下非法加工点9个,查处无照经营5起,查扣中药材和饮片 172个品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发现的2起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山东菏泽、湖南邵阳、广州清平等地积极开展约谈活动,责成中药材市场管理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行动。通过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一系列行动,各地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秩序有所改观。
    记者:经国务院同意,此次由八部门联合对加强中药材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其意义何在?八部门又将如何指导和配合好地方政府管理?
    答:中医中药是我国的国粹,对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中药材是我国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药产业的重要基础。由于中药材产业链长、环节多,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需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各尽其职,才能使中药材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此,经国务院同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各环节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重点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初加工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再次提出要求,对地方政府责任进一步作出明确。同时,还要求各地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者,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知》的出台将对保证中药材质量,保障中药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推动中药产业和中医事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通知》对中药材管理的全链条各环节都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答:随着中药产业的快速发展,野生中药材资源已无法满足中药工业化生产的需要,滥采滥挖已造成部分中药材资源濒危,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推动中药材的科学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对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当前中药材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种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指导,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有害物质残留,给中药材质量造成安全隐患;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过于分散和随意,工艺落后、设备简陋,导致初加工中药材过分粗糙,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市场上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社会反映强烈。    
    此次,《通知》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强调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严禁滥用农药、抗生素、化肥,特别是严禁使用动物激素类物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鼓励生产企业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另外,对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环节,《通知》要求各地对地产中药材要逐品种制定产地初加工规范,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严厉打击产地初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染色增重、污染霉变、非法提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通知》要求,同有关部委共同对部分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进行抽查,对各地政府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重要中药材产地的采收加工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市场秩序,保证中药材质量。
    记者:对中药材管理,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履行责任?又该重点加强哪些环节管理呢?
    答:中药材管理需要地方政府重视才能将多方整治形成合力。此次,《通知》在国家总局公开约谈的基础上,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再次提出要求,强调各地一律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谁开办,谁管理”的原则,承担起管理责任,明确市场开办主体及其责任,另外还要求构建中药材电子交易平台和市场信息平台,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切实保障中药材质量。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明确负责中药材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建立中药材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完善中药材产业链中各项技术规范,提高中药材技术服务和质量保障能力;根据国家中药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和中药材专业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地方特色中药材的集约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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