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 作者:王 乐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8:47


    图为某品牌婴幼儿奶粉的营养成分表,可以看出有3种标注方式。
    1 标注混乱  营养成分“雾里看花”
    最近,周女士带着18个月大的宝宝做体检,医生认为宝宝有点缺钙,便向周女士询问喂养情况,当问到宝宝喝的奶粉含钙量是多少时,周女士竟一时语塞。当初,周女士特意给宝宝选择了“高钙”奶粉,该品牌奶粉在宣传上一直宣称“比同类奶粉含钙量高”,但是究竟高多少,商家并没有说,周女士也没有太在意。因为医生问了,周女士回家后特意查看了该奶粉的营养成分表,在钙含量一栏,标示的数值是“≥620”(每100克)。周女士又迷惑了,这“≥620”到底是多少呢?
    周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很多妈妈都深有体会。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营养辅食……这些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成分表往往标示了太多的营养要素,但是有的含量是单个的数值,有的是一个范围,还有不少标着“≥”或“≤”,妈妈们普遍表示看不太明白。
    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多家大型超市,发现不少婴幼儿食品的营养成分表确实存在以上问题。但是记者也注意到,一般进口品牌奶粉的营养成分表都以具体数值标示,而国产品牌奶粉的营养成分标示就五花八门。记者询问正在选购奶粉的一位顾客是否留意到这个情况,这位顾客表示,她比较关心奶粉中“维生素D”、“钙”、“锌”等元素的含量,希望选择这些含量较高的产品,但是有些品牌标注的方式不一致,就没办法比较了,“想选一款‘十全十美’的奶粉还真是不容易呢!”
    孙女士是2岁宝宝的母亲,她表示,给宝宝选择食品基本都是关注产品“声称”,比如有的产品“添加DHA”,有的产品能够“提高免疫力”,有的产品“促进大脑发育”……有了这样的提示,也就不用费心查看营养成分表了。但是也有妈妈疑惑:凭什么说该产品就能“提高免疫力”、“促进大脑发育”?是添加了某种特殊成分吗?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部副主任韩军花告诉记者,这些情况其实都是不规范的食品标签标注。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该标准实施后,这些不规范的食品标签都将被改变。
    2 强制执行  标签规范一清二楚
    韩军花介绍,《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明确了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等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要求,对其食品标签中营养素的表达方式和声称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特别规定了“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等,对保障婴儿全面、平衡的营养,避免标签上夸大和不实声称,规范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韩军花说,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是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上最重要的部分,也是特殊膳食食品之所以与普通食品区别的主要特征。多数特殊膳食用食品都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在产品标准中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产品必须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其含量也必须如实标示出来。此前,我国食品标签标准规定能量和营养素值的
    表达方式有三种,即标示范围值、平均值、最低值或最高值。在部分食品的营养成分表中,上述三种表达方式并存,造成标示比较混乱,使消费者难以理解。随着我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修订完成和颁布,以“数值”的形式标示营养成分含量从理论上和实际上都可以实施,且以数值的方式表达含量更能符合标签真实性的原则,国际上通常也只允许一种方式来表达,因此,此次修订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规定,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100g(克)和(或)每100mL(毫升)和(或)所含的具体数值来标示。
    值得关注的是,该标准对产品声称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比如: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有比较声称;进一步严格了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的条件;特别强调了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韩军花解释,我国发布的系列婴幼儿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对产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值都有明确的要求,只要符合含量要求的产品就是合格的产品,同时,0~6月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因此,对其必需成分的声称是不必要的。这也避免了有些产品故意夸大产品功能,从而误导消费者。
    3 体系完善  企业必须提高认识
    据悉,《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我国的食品标签将正式与国际接轨。该标准与我国2011年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构成了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标签标准体系基本一致。这表明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体系已趋近完善。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2年4月20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其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根据该标准,食品标签中应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以及其他应标示的内容。这使预包装食品有了追溯的可能,令预包装食品的质量更加有保证。
    2013年1月1日,《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正式施行。该标准规定,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此外,针对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该标准还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据悉,为了解目前市售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情况,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联合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于近日对北京、上海、广东三地部分超市售卖的预包装食品展开了调查。调查组分别从以上三个地区的超市购买了消费者日常生活中购买较多的预包装食品,每个地区购买25种,共购买了75个样品。此次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情况大部分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但是仍存在个别问题。比如:个别产品信息标注不全,有的没有标注保质期,有的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有些产品食品添加剂未按国标规定方式标注……这也说明有些企业对食品标签并不重视。
    专家指出,食品标签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对食品的选购,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食品企业宣传产品的最直接途径和方法,因此,企业应重视食品包装标签,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政府监管部门更应对企业和经销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从各个方面、多个角度保证食品包装标签对食品描述的真实性、可靠性,让消费者买得方便、吃得放心。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相关阅读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