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化

  • 作者:於红焰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22 14:47

    本报讯  记者於红焰报道  9月18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第三季度食品风险交流研判会,来自省、市(州)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省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负责人,以及食品领域的专家学者,对食品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面制品、肉制品、桶装水等食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解决措施。

  据四川省局局长姚义贤介绍,9月16日,四川省局出台了《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以下简称“两个制度”),规定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舆情监测、案件查办等途径获取的风险信息为基础,通过召开会议进行交流、分析、研究的形式,判断食品药品领域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提出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按照“两个制度”的规定,例会采取定期召开和紧急召开两种形式。食品安全方面,省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例会,各市(州)局每2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例会,各县(市、区)局每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例会;药品安全方面,省、市两级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例会。遇突发应急事件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主要对收集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安全风险评价、风险性质分析,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警、控制和纠正措施。为确保两项例会制度落到实处,四川省局还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考核评价机制,对不认真分析排查风险,防控措施不力酿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以抽检“大数据”为参照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和拟定规章制度已成监管“常态”。四川省局自去年8月挂牌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抽检,通过风险抽检不间断对全省所有的食品品类和重点产品进行“扫描”,定期邀请专家召开风险研判会,对抽检数据进行“大数据”研判,并将其作为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的依据。今年年初以来,四川省局开展食品药品“亮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整治,一系列优化“顶层设计”的规章制度密集出台,推动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列入立法规划,并制定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行为等52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