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16年第28期食品抽检信息 5批次不合格

  • 作者:     
  •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2016-07-26 16:30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1日发布2016年第28期食品抽检信息,5批次不合格。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东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食糖,糕点共200批次,其中5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0%。

  (一)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潮安县开发区宏佳食品厂2016年3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40克/袋的冰梅,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2、标示为新兴县日日昌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80克/罐的新兴话梅,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超标。

  (二)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普宁市红火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80g/袋的盐焗味鱼仔,镉超标;2、标示为饶平县创利达食品调味厂2016年3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60克/包的香辣达仔鱼,酸价超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东莞市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分装)2016年1月26日生产的规格为220克/袋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2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21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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