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背景 新理念 新措施——专家为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建言献策

  • 作者:陈冠如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10-20 11:05

  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如何实现?在前不久召开的首届中国药品监管科学大会之“机构改革背景下药品监管能力提升研讨”分论坛上,专家们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何谓监管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鹏教授介绍,监管能力是在监管目标和意愿确定的前提下,监管机构执行政策、确保监管行为质量、实现监管政策目标的能力。监管能力涵盖监管机构、监管工具和监管政策三个要素。监管工具包括政策评估工具、透明度与公众参与、监管替代方案、行政简化和行政问责制五项。

  刘鹏指出,研究监管能力有重要意义:在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方面,监管能力至关重要;监管能力是评价包括机构改革在内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准,是确保监管绩效和实现监管目标的必要条件;研究评估监管能力,有助于采取有效措施补齐能力短板,使优化监管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更加精细化。

  如何开展监管能力评估?刘鹏介绍,开展能力评估的依据有直接资料和间接资料2种。直接资料的来源包括深度访谈及随机抽样验证。间接资料的来源包括法律、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等政府文件;监管部门有关方面报告,如部门决算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官方网站信息和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媒体相关的新闻报道;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医药统计年鉴。开展能力评估必须由有研究能力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可以进行不同地区的实时比较,也可以进行同一地区的历史比较以及与其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跨部门对比。

  刘鹏提出,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应在分析和明确影响不同时间和地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差异的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强化硬能力(人财物、执法水平),培养软能力(监管文化、机构形象),重视巧能力(监管工具的组合使用)。

  机构改革背景下,各地的监管部门设置有差异。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介绍了部分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进展。他提出,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构建专业、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快高层次监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监管专业队伍;强化信息共享,形成跨部门之间以交换共享为特征的政府信息运行环境;做好监管执法基本装备配备;规范行政监管权。

  宋华琳还指出,承担药品检验、药品标准制定、药品审评、药品认证、药品评价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承担着监管职能,构成了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要改进相关事业单位治理结构,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提升监管能力,队伍建设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药科大学原校长吴晓明指出,当前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监管队伍的总体规模太小;监管队伍的专业结构与监管职能和任务不完全适应;监管队伍的素质与监管职能和任务不完全适应等。“当前,药监人才的主要矛盾集中于多学科知识和管理技能复合型人才的紧缺,但是目前我国高等药学教育体系专业设置面窄,学科跨度小,复合型知识结构培养体系和相关专业设置仍有待改革与创新。”

  对于如何培养高层次人才,吴晓明认为有三条路径,第一条是在研究生教育层次,增设相关专业;第二条是利用“专业学位”,提升现有药品监管人员的学历;第三条是高校和药品监管部门广泛合作,利用自身教学资源和研究力量,满足监管部门的技术需求和培训需求。

  此外,吴晓明表示,应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依托重大课题和工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联合实验室等,有计划地培养检验检测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重点扶持培养一批本、硕、博拔尖人才,推荐其到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美国FDA或其他发达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实验室、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进修学习。(本报记者 陈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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