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明确监管重点 深化改革措施 北京:“十三五”以提高监管水平促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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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 2017-03-29 17:25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2002年起每年都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列入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一)监管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创新设置“分级+垂直”监管体制,变多环节监管为集中统一监管,组建市、区县、街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监管机构,既科学整合执法力量,实现监管的统一权威和全面覆盖,又充分调动市、区县、街乡政府统筹资源和组织管理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属地责任。
        (二)食品药品安全保持较高水平。“十二五”末,全市65大类食品统一监测抽检合格率97.6%,其中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豆制品等6类重点食品合格率98.4%;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合格率分别为99.7%、96.3%和99.4%,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物抽验合格率连续5年达100%,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制定并实施《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及18个相关配套细则,首次将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细分为16种业态、8种特殊经营方式,建立最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执法规则。参与食品、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标准和规范制修订工作,初步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药品标准体系。着眼监管新体制,加快建章立制,形成全市统一、基本覆盖的执法制度和规则。
        (四)技术支撑体系较为完备。机构改革划转整合,建立涵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检测体系,设置由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和街乡快检室、企业自检室、社区监测点构成的风险监控体系,完善药品认证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机构等审评认证体系,新建以信息中心、互联网监测中心和稽查网监大队为依托的科技信息体系,构成比较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为科学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五)风险评估与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每年食品抽样监测10万个样本以上,药品以及医疗器械、化妆品抽验1.2万个样本以上,全面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进出口等各个环节,提升对首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达到百万人口715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达到百万人口165份,提前达到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任务指标。
        (六)应急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先后应对和处置亨氏婴幼儿米粉铅超标、上海福喜问题食品、广东“镉大米”、深圳康泰乙肝疫苗、台湾“地沟油”等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有效控制风险。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65周年庆祝活动、APEC会议、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北京世界田径锦标赛等中央在京重大活动,以及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零”事件。
        (七)监管队伍呈现专业化特点。整合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之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编人员约3500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人员总数9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23%,多数人员具备医学、药学、食品科学、生物学、化学、法律、信息等专业学科背景,监管队伍整体呈现高素质、专业化特点。
        (八)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招录1200余名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聘请百余名特约监督员,聘用8000余名社区、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构成社会监督网络。成立由51名知名专家、10家顾问单位组成的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为科学监管提供智力支持。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行业自律。与34家在京媒体建立协作机制,完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体系,制定举报奖励办法,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初步形成共治格局。
        (九)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十二五”末,全市共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34万余家,其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5.9万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0.6万余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5万余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6万余家。首农集团、二商集团、国药集团、华润北药、同仁堂制药等大型食品药品产业集团快速发展,和路雪、可口可乐、拜耳、诺华等全球500强食品药品企业落地北京,食品药品检测、研发机构和专家队伍集聚北京,成为助推产业发展的优势资源。
        (十)国内外协作与交流日益广泛。北京与华北、东北八省(区市)政府签署备忘录,就食品药品检测互认、信息共享、全程追溯、案件协作等达成共识。推动产销直挂,京外9省(区、市)130个供应基地与该市48家大型连锁超市、餐饮企业建立直供关系。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签署《京港食品安全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与世卫组织、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食品安全监管和权威科研机构建立日常技术联系,促进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挑战。主要表现:一是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仍需巩固完善;二是面临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输入性风险;三是相关法规规章尚不健全,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四是食品药品质量规范、技术规程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五是产业发展水平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协调,创新能力不足。

 确定六大目标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食品药品工作要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1.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履职规范高效,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全面形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目标全部实现。
        2.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十三五”末,本市年监测抽检食品药品样本20万个以上,重点食品监测抽检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3.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备。国际一流的食品药品重点实验室建成并发挥作用,审评认证、监测评价、风险预警等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人才联合培养、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和科研项目合作的常态化。
        4.京津冀协同监管基本实现。京津冀三地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制度平稳对接,监管资源逐步整合,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审评认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实现共享,京津冀区域协同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5.食品药品产业跨越式发展。产业政策引导效应显著,科研成果有效转化,在创新药物、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精密仪器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实施一批重大应用工程,推动构建符合高精尖经济结构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相关产业集群。
        6.监管基础更加牢固。按照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的指导标准和办公业务用房建设的指导意见,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装备、业务用房、快检设备、应急装备等全部达标,满足统一监管执法需要。

        明确监管重点

        为此,北京市明确了“十三五”重点监管任务:
        1.完善地方规章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工作。完善本市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研究制订本市监管办法。修订本市中药炮制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规程。
        2.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社会责任。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入场(入网)资质审查义务,学校校长、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法人代表对所在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到“十三五”末,本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均实施HACCP、GMP等管理措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均符合GMP、GSP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现明厨亮灶,零售药店全部配备执业药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力。
        3.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市、区、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社区监测、企业自检相结合的风险监测体系。以畜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和风险控制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召回、下架、退市全过程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其风险和危害。
        4.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培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全面整合市级食品药品专业检验评估机构,提升检验评估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监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监测技术研发和应用。
        5.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工商、质监、银监、证监、保监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严重失信行为,采取从严从重处罚、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等级、限制相关责任人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全面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记录,鼓励社会各界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6.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履行诚信自律义务。强化媒体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积极性。发挥首都智力资源优势,建立完善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组建食品药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科普宣传等工作。
        7.强化应急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储备供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做好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为成功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积累经验。
        8.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求,制定完善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和细则。动员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市民共同参与,经过3年努力,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深化改革措施

        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修订药品注册快速审评办法,对国家政策支持、列入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药物实行特殊审评制度,推进创新成果在京快速转化。建立医疗器械绿色审评审批通道,优化生产现场检查程序,缩短审评审批时限。编制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公开。
        落实国家试点改革政策,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调动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仿制药质量,实现与原研药品在临床上相互替代。支持临床试验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学科建设,培养骨干人才。鼓励高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以及绿色创新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推动京津冀协同监管。建立完善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统一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建立检验互认制度,共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协作打击跨区域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大型连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与天津市、河北省优质食用农产品基地建立产销衔接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供应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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