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部署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 2019-01-02 16:13
  • 作者:
  • 来源:新疆药品监管

  为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监局通知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19年“两节”期间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活动从2018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9年2月底结束,以旅游景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采取飞行检查方式,重点对有投诉举报、产品质量抽验不合格、信用评级为失信或严重失信以及其他风险隐患大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供应商审计、数据真实性、不良反应监测等情况;经营环节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储存和运输条件、记录真实性,疫苗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接种单位疫苗储存和运输条件等情况;使用环节重点检查购进和使用、储存条件、不良反应报告等情况;另外,此次检查还要求将广告发布环节,特别是产品广告夸大疗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情况列入检查重点。


  此次大检查活动是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的第一次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长春长生疫苗案件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重要举措。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通过大检查工作,体现专业化、标准化监管水平,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努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让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感有一个明显提升,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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