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礼物:安全用药 安心用药

  • 2019-02-01 14:36
  • 作者:仲平等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编者按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百姓用上放心、安全的药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响应,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管理,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为百姓送上一份春节大礼:安全用药、安心用药。


做好春节药品安全这张考卷


       春节将至,年味日浓。确保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的考卷。


  地方政府负总责,是一道必答题,也是重点题,要认真做、不丢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各地政府要将药品安全摆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春节是全国各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安全工作无小事。各地政府都要绷紧安全这根弦,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思想,对辖区药品安全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做好处置各种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做到安全目标明确、人员任务到位、防范措施得力、检查监督严格;要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节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要营造人人关注药品安全、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监管部门工作落实到位,是一道论述题,也是高分题,要用心做、得满分。临近春节,公事与家事的矛盾凸显;机构改革,一些地方“三定”规定尚未落实到位。因此,有的同志对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松懈思想和麻痹情绪。对这种苗头,各级应引起警惕。须知,侥幸心理是事故的祸根。法国著名哲学家狄德罗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往往就是由侥幸引诱我们犯下的,当我们犯下不可饶恕无从宽释的错误之后,侥幸隐匿得无影无踪。”正所谓:“侥幸一阵子,后悔一辈子。”抓节日药品安全,只有把无事当有事,才能把有事化无事。


  落实监管责任,要把每天都当作“赶考日”。诚然,节前多一些执法检查是必要的,但节中和节后的监管须臾不能懈怠。因为节日不是伪劣产品、安全隐患的“终结日”,相反,节日往往是伪劣产品、安全隐患的“节日”。节中、节后监管,要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入市场;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要保持投诉举报渠道24小时畅通,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节日期间开展用药安全科普,让用药安全成为春节文化元素,是一道加分题,要主动做好,争取加分。在我们身边,并不缺少用药安全的科普知识,只是缺少“打开方式”。《怎样配备家庭药箱》《怎样管理家庭药箱》《如何妥善储存各类家用药品》《家用医疗器械主要有哪些》《如何选购家用医疗器械》《购买家用医疗器械需要注意什么》《为何经常听说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而我国化妆品法规中并没有“药妆品”的概念?》《寡肽-1和表皮生长因子(EGF)有何区别?EGF可否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打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既能学到实用的“两品一械”知识,也能掌握识假打假的方法技巧。


  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如今,人们的文化需求日益丰富多元,对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据统计,2018年我国阅读人口增长近3000万,增长幅度达19%。满足公众文化需求大有可为。远的不说,就本系统而言,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的安全用药科普图书和《中国医药报》健康周刊版的科普文章,为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的春节科普宣传提供了强有力的内容支撑,只要与本地本部门的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有效连接,既能增添春节的文化元素,也能增加节日用药的安全系数。


  春节是中华民族企盼新年吉祥的节日。政府是百姓的“守夜人”。让我们用大爱和坚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考卷。(仲平)


江苏盐城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近期,江苏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城南分局开展了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人员针对节日和季节消费特点,以抗感冒类、消化类、生物制品类药品为重点品种,检查药品购进发票、包装标识等。


图为检查现场。蒋晓鹏摄


山东督导检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日前,山东省药品监管局派出督导组,对济南市、潍坊市、临沂市、菏泽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守护春节期间公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山东省药监局提前制定了“两节”期间药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以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督导组先后对菏泽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21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场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企业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属地监管部门落实好后续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督导组还了解到,四市持续开展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强化“两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水平。济南市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致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系统建设;潍坊市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开展专项检查;临沂市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数据质量管控和风险预警,已有药品监测站点4397个,网上直报点773个,实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菏泽市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对中药饮片、药包材等品种的跟踪检查和抽查。(记者 廖亮)


浙江象山开展节前滋补类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检查


       春节临近,滋补类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销量大幅提升。1月25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滋补类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图为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人参称重及外包装标签情况。郑攀 摄


吉林“百日会战”力保药品安全


        近日,吉林省药品监管局发布《“保双节、迎两会,四安全、一放心”执法办案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结合春节、元宵节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百日会战行动。


  此次行动对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准确研判形势、稳妥处置;加强对高风险性、社会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同时,推进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强化风险预警交流,形成风险发现、风险评估、风险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对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全链条、全环节、全时段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通过“规范一批、曝光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努力实现“强监管、补短板,堵漏洞、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


  执法人员将对药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和“两品一械”,依法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对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对于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程序严格认真办理,及时予以回复。(记者 叶阳欢)


陕西严查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陕西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春节期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查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药品购进、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的检查,严防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防范和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渠道,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适时发布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合理消费。


  通知要求,陕西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监督检查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密切关注药品安全舆情动态,妥善处置突发或重大事件,及时回应社会重点关注和热点问题。(记者贺一辰 通讯员 张伟峰 田野)


广东集中力量抓好节前安全检查


       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机关各监管业务处室集中力量抓好节前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市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布节日消费警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监管业务处室安排值班人员留守,并安排人员外出实地检查。检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要注意留痕,公布检查结果;组织安排重点产品的抽检工作。


  通知提出,广东省药监局各监管业务处室应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工作情况进行量化统计,定期收集各市药品监管部门检査情况。(记者 陈海荣)


福建福州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


       日前,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春节前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车间流水线、批生产记录、检测报告等。


图为执法人员在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产品性能测试环节。杨宇辉摄


河北强化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


       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强化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


  突出重点环节监管。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商场专柜、专营专卖店等化妆品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


  持续开展风险隐患防控排查化解。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台账、整治清单和复核清单,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加强节日期间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发生。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药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对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及时曝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记者 李晴)


天津蓟州区全力营造用药安全环境


       日前,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为群众营造用药用械安全环境。


  在药品方面,执法人员以医疗机构药房、零售药店为重点对象,检查药品是否建立购进验收记录、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进票据是否齐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按要求储存等。


  在医疗器械方面,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医院使用频率较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查看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器械日常养护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老化严重、测量数据不准确的情况。


  截至目前,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近80家、使用单位15家,责令限期整改6家。(记者 杨菲 通讯员 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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