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化妆品消费警示

  • 2019-11-07 16:25
  • 作者:丁怡媛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丁怡媛) 日前,记者从甘肃省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双11”购物节来临之际,该局发布化妆品消费安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消费,切实保障兰州市市民用妆安全。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正确认识化妆品,宣称具备抗菌、抑菌、消毒等功能的“化妆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市面销售以及美容机构使用的皮下注射玻尿酸、美白针、肉毒杆菌素等也不属于化妆品范畴。化妆品标签、小包装、说明书及广告等任何宣称含有干细胞、脐带血、胎盘提取物、表皮生长因子EGF、细胞提取液等成分,标注医疗作用及疗效等,均属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要做到“五看”:“一看”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合格的化妆品标签上应当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二看”特妆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简称“特妆”,含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类化妆品)必须要经过国家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核批准,下发批准文号后方可销售;“三看”进口化妆品相关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查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号,进口特妆应查看“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批准文号;“四看”官方网站查询信息,凡是国内正规化妆品,均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相关备案或注册信息,也可下载“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查询;“五看”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线上发布化妆品消费提示语等。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在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超市及合法网站等渠道购买化妆品,索要保存好购物凭证或发票;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找专业皮肤科医生进行诊疗并保留相关凭据依法维权,也可拨打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郭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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